云南省出台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要点

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该要点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化妆品生产、化妆品经营、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经营、生物制品生产、无菌药品生产、中药制剂生产、其他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室、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经营等“四品一械”全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

检查项目

编号

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备注

主体资格

SPSC

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许可生产范围和实际生产范围是否一致。

SPSC

登记名称、地址是否与实际名称、地址相符;生产条件、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等与办理许可时一致,没有改变;或改变情况已按规定办理重新变更手续。

SPSC

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或者出租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行为。

SPSC

是否建立并规范有效足以保证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原辅材料

质量控制

SPSC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原辅材料生产商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等资质。

SPSC

采购的每批次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原辅材料均进行了入厂查验;每一批次均有质量合格证明或已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SPSC

无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其他禁止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SPSC

原辅材料采购、验证记录齐全,记录与实物相吻合。

生产过程

质量控制

SPSC

食品生产过程、场所、设施等是否符合GB要求。

SPSC

人流、物流是否分开,原料、半成品、成品等是否分开堆放,工艺流程避免交叉污染;物料是否分类、离墙、离地堆放,挂牌标识。

SPSC

是否确定了关键控制点,关键质量控制点记录是否完善、控制有效。

SPSC

生产设备、设施、容器的材质是否为食品级,是否及时清洗、消毒、维护。设备、设施的维护情况是否进行了记录。

SPSC

生产、销售台帐是否完整、齐全,“原辅料与产成品”是否一一对应,具有可追溯性。

SPSC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SPSC

食品添加剂是否专人管理,专区(柜)存放。

SPSC

清洗、消毒、杀菌和保洁措施是否有效。

出厂检验

SPSC

检验设备齐全并经检定(校准),化学试剂齐备且在有效期。

SPSC

检验人员有相应资质。

SPSC

出厂检验的原始数据完整、齐全。

SPSC

自检实验室每年都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比对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查清了原因并进行了整改。(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

SPSC

与具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了委托检验协议,明确了有关食品出厂检验委托事务。(检验方式为委托检验)

检查项目

编号

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备注

不合格品

管理

SPSC

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可投入使用,记录处理情况。

SPSC

生产的不合格产品按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安全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了销毁等处理。处理记录齐全。

食品标识

SPSC

产品名称反映食品真实属性,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正确。

SPSC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均进行了标识,且符合要求。

SPSC

按照要求标识了产品执行的标准代号、贮存条件。

SPSC

标注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和生产许可标志,且证号与产品对应。

SPSC

标明了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标准执行

情况

SPSC

执行的产品标准有效;企业标准经过管理部门备案。

不安全食品召回

SPSC

建立了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SPSC

发现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后,立即停止生产,按规定实施召回。召回情况记录完整(包括召回实施过程及召回结果,如召回的通知情况及召回产品名称、批次、数量等)。

SPSC

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措施。处理记录完整(包括处理方式、数量和参与人员)。

SPSC

查清了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原因,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记录。

SPSC

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人员管理

SPSC

是否按规定配置食品安全总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SPSC

是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

SPSC

是否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SPSC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

SPSC

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委托加工

SPSC

在企业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办理了委托生产备案手续。

SPSC

按有关规定对委托加工情况进行了标识。

投诉处理

SPSC

建立了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SPSC

对投诉人名称、联系方式和投诉食品名称、批次、数量、投诉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登记,并进行处理。记录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处理情况。

检查项目

编号

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备注

风险信息

收集

SPSC

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

SPSC

根据信息收集情况,采取自查、整改等联动措施。

食品安全

事故处置

SPSC

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SPSC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情况进行了记录。

SPSC

根据预案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了处置和报告,查清了事故原因并落实了整改措施。处置及整改情况进行了记录。

其他

SPSC

不得生产假冒产品,不得掺杂掺假。

SPSC

应当持续保持其他生产必备条件。

SPSC

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应当真实,与实际情况相符,并按时上报。

食品流通经营户监督检查要点

检查项目

编号

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备注

主体资格

SPLT

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

SPLT

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SPLT

证照许可和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

SPLT

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食品经营要求的情形。

SPLT

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经销食品

SPLT

食品的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是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据等票证。

SPLT

看有无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食品半年内的质检报告、每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检验检疫证明、合格证等,乳制品每批次质检报告)。

SPLT

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SPLT

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

SPLT

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SPLT

看散装食品有无防尘、防虫、防鼠等防护措施。

包装标识

SPLT

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SPLT

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食品成分或者配料表。

SPLT

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SPLT

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产品标准代号。

SPLT

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食品贮存条件。

SPLT

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食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包装标识

SPLT

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

SPLT

预包装食品是否有营养标签;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预包装主辅食品是否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SPLT

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SPLT

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SPLT

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

检查项目

编号

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备注

包装标识

SPLT

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

SPLT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农产品(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必须包装。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应当予以标明。

市场开办者责任

SPLT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

SPLT

是否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SPLT

是否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SPLT

是否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SPLT

是否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SPLT

是否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者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SPLT

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是否禁止其入场销售。

SPLT

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是否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

SPLT

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是否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

经营者自律情况

SPLT

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了供货者的相关合法资质文件复印件。

SPLT

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了进货台账或保留了相关进货票据。

SPLT

食品批发户是否建立了购销台账或保留了相关购销票据。

SPLT

是否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过期食品,并主动退市。

SPLT

是否设定专区保存退市食品。

SPLT

是否建立退市食品台账,如实记录退市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日期)、退市时间和原因,处置具体措施及处置人等内容,或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单据。

其他应检查内容

SPLT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点

检查项目

编号

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备注

许可情况

CYFW

查看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核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左下部的有效期限;核查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CYFW

核查《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类别和备注项目,看实际经营项目与餐饮服务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CYFW

核实实际经营者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关系,看有没有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的行为。

食品安全

管理

CYFW

查看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是否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和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

CYFW

是否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查验食品安全管理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明

CYFW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查看有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且有相关记录

信息公示

CYFW

悬挂有符合要求的信息公示栏:查看是否在明显位置悬挂公示栏

CYFW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内容符合要求:公示有食品原材料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垃圾处理等信息;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要求的文明餐桌、禁烟标示等宣传内容;公示栏内所填内容及时更新;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采取调制、配制等方式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等是否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制作方式;公示有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场所环境

CYFW

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定期清洁,环境保持良好

CYFW

卫生间设置达到要求:重点检查厕所是否距离设置

CYFW

更衣室符合要求:有独立的更衣场所

CYFW

按许可项目要求设置专间:查看凉菜、裱花、备餐是否有配备专间

CYFW

专间要求:独立隔间,专用工具容器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设有独立空调设施,温度不高于25℃;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预进间;专间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悬挂于距离地面2m以内;专间每餐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查看生食海产品、现榨饮料及水果拼盘是否在专间制作或洁净区域

检查项目

编号

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备注

设施设备

CYFW

有防尘、防鼠、防虫设施:加工场所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设施(自助餐形式或无备餐间的所有门窗都应设有);杀虫剂、杀鼠剂等有害有毒物品有固定场所存放并上锁,有明显警示标识,有专人保管,并有采购使用的详细记录。

CYFW

通风排烟设施符合要求:查看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排气口应装有可防止有害动物入侵的网罩

CYFW

餐厨废弃物处置设备: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

人员管理

CYFW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并建立台账

CYFW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查看从业人员是否都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CYFW

从业人员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知识;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接受40小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CYFW

晨检制度的落实,台账的建立,发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应离岗。

CYFW

个人卫生的要求:在操作时应穿戴清洁工作服,头发不得外露,不留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食品采购

贮存

CYFW

严禁采购禁止经营的食品:核实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采购、贮存禁止经营的食品

CYFW

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并做好查验记录: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相关资质、许可证明、产品合格证明、采购清单等内容;

CYFW

食品贮存要符合要求:食品贮存场所符合食品生安全要求,库存食品未超过保质期;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施设备保持清洁;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地离墙px,标识清楚,非食品与食品分开贮存,要求通风、防潮,杀虫剂、杀鼠剂等有害有毒物品不得与食品同存放。

CYFW

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建立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过期食品,并做好记录

清洗消毒

CYFW

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且设施的大小数量要满足实际需求;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各类水池有明显标识表明用途;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有2个专用水池洗涤剂、消毒剂应存放在专用的设施内;保洁设施有明显标识,且密闭易清洗

检查项目

编号

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备注

清洗消毒

CYFW

消毒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询问消毒人员如何配置消毒水、消毒时间等内容(煮沸、整齐消毒保持在℃、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10分钟以上;洗碗机消毒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含有效氯mg/L,全部浸泡5分钟以上)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

CYFW

加工流程符合要求: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类别认定食品加工处理流程是否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食品粗加工:粗加工、切配时,易腐坏的食品尽量缩短在常温下存放,尽可能及时使用或冷藏,装食品的容器不能直接放于地面,防止污染。

CYFW

各类加工制作符合要求:加工制作的食品能够做到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查看凉菜、裱花、生食海产品、现榨饮料及水果拼盘、面点、烧烤、食品再加热等加工过程是否符合要求;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是中小学或幼儿园食堂填写内容)有没有销售凉菜

食品留样

CYFW

有符合要求的留样设备: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运转正常

CYFW

按要求应该留样的(学校食堂、群宴人以上):每餐次的食品成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0-10℃)下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柜加锁。

使用食品添加剂

CYFW

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有剂量器具,有使用记录:有固定场所存放,有精确的称量工具,并标识有“食品添加剂”;建立相关制度、台帐。

CYFW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相关资质、许可证明、产品合格证明、采购清单等内容

餐厨垃圾

CYFW

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公示,日产日清

CYFW

餐厨垃圾收运商符合国家要求:签订合同,索取经营资质证明等文件复印件

集体用餐配送

CYFW

加工过程、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应有专人在专间内操作,专间设置符合要求;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容器表面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

CYFW

贮存和运输符合要求:集体用餐配送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或10℃以下;运输车辆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运输车辆保持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安全应进行清洗消毒

检查项目

编号

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备注

中央厨房

CYFW

加工过程、设施设备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应有专人在专间内操作,专间设置符合要求;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配送食品的最小使用包装或食品容器包装上标签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半成品加工方法

CYFW

贮存和运输符合要求:运输车辆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运输车辆保持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安全应进行清洗消毒

检验要求

CYFW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应设置与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检验室;检验室应配备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CYFW

大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鼓励大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人员

投诉处理

CYFW

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有制度、有记录,对消费者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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