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衡律师要“不务正业”地客串一把营养师。这是因为我们发现,作为我国第一部食品营养标签的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尽管已经施行了一年有余,但一般的消费者并不懂得看食品包装上的营养标签。另一方面,天衡正在服务的一些食品企业近来时常收到“假王海”们关于食品营养标签的投诉。“标签”事小,“责任”事大。不论作为消费者还是企业主,都有必要来了解一下有关营养标签的规则。
一、什么样的食品可以不必标示营养标签?
《营养标签通则》是强制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除以下三类豁免情形外,所有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标签:
1、营养含量波动较大的食品,如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等;
2、包装小(总表面积≤px2或最大表面积≤px2)的食品,包括重复使用玻璃瓶包装、无法在瓶身印刷信息的食品;
3、食用量小或对营养素摄入贡献小的食品,如饮料酒类、包装的饮用水和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食品。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独立包装的食品虽然体积很小,但与其他不同品种的食品包装在一起进行销售。这种情况下,生产者要在外包装上标示每个品种的营养标签,或者使消费者能够透过外包装看清内包装上的标签。
二、怎么看标签上的营养成分信息?
下面,请你就近拿起身边任何一件有包装的食品,仔细端详一下营养标签的内容。《营养标签通则》给出了6种类型的营养标签供生产者参考。综观这些标签的内容与格式,我们可以总结出五项基本要素:
1、表头:需出现“营养成分表”字样;
2、营养成分的名称:必须严格按照《营养标签通则》表1中所用的名称及其排列的顺序对能量和营养成分进行标示。比如食品中同时含有“钙”和“镁”,那么在营养标签中“镁”要标在“钙”之前,因为它们在表1中就是这样的顺序。
3、营养成分的含量:同样必须严格按照《营养标签通则》表1中营养成分所对应的单位进行标示。比如,蛋白质以“克(g)”为单位,维生素B6则以“毫克(mg)”为单位。另有两个需要特别中国医学基金会“青少年白癜风防治援助项目”中科出席第十届健康中国论坛大会